1943年夏天,抗日战争时期,陕北曲子县发生一起凶杀案。司法处调查勘察现场,逮捕了疑犯苏家三兄弟。马锡五认真审查此案。与此同时,庆阳县也发生一起抢亲事件。张柏儿和封芝琴早已订婚,但封芝琴的父亲封彦贵又把她许配给别人。张柏儿和父亲纠集十几个人抢走了封芝琴。封彦贵向县里投诉张金财、张柏儿等人抢亲。县司法处拘捕了张金财、张柏儿,以“抢亲罪”判处他们六个月有期徒刑,并宣布封芝琴和张柏儿的婚姻无效。封芝琴向马锡五投诉县司法处拆散她和张柏儿的婚姻。
马锡五深入群众,坚持重视证据,不轻信口供,发现苏大柱杀人案的定案依据存在诸多疑点。经过多方调查,马锡五找到了嫌疑人杜老五的作案工具,将他抓捕归案。
1962年4月10日,马锡五同志在京逝世,当时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谢觉哉对马锡五同志给予了高度评价。马锡五的审判方式作为优良的司法传统,深深影响着新中国的法制建设。